不要再買貓狗了,快帶我回家吧!


來美國之後,感受到這裡的動物管理制度真的比較完善,並不是說國外的月亮就比較圓,因為這是可以被提出來討論的事實。美國幾乎各州各市都有
Animal Police (動物警察) ,也設置有Animal Shelter,如果你發現身邊有動物被虐待,或有貓狗在街頭流浪,都可以通知Animal Police 前來處理,他們會給飼主警告或處罰,再將小動物帶回Animal Shelter
Animal care center 的一隅。


 Animal shelter 就是「動物收容中心」,提供流浪在外的小動物暫時的住所和醫療照顧,除了民眾家中寵物走失可以來這裡尋找,另外還提供認養服務。像這次我們陪傑夫和麗莎到橘郡的Animal care center 領養小貓,我們看到那裡不但環境整齊乾淨,動物收容的過程也非常仔細。從外面送進來的小貓,會先放置在戶外較大型的鐵籠,進行除蚤、病菌檢查...之後,才會移進室內的籠子裡,在室內幾乎毎隻貓都有自己的小窩,除非是幼小的兄弟姊妹才會放在一起,而且我們進屋內看小貓,要先用台灣在SARS 期間非常流行的「乾洗手」清潔手部,才可以碰觸小貓,離開時再洗一次,避免人畜可能的互相感染。
如果你想要認養其中一隻小貓,可以先跟工作人員預約,再將小貓帶到旁邊的小房間,這裡有許多玩具,可以讓你跟小貓互動,再決定要不要帶回家。因為Animal Shelter 也不希望民眾將小動物帶回家之後又將之棄養,這是雙重社會成本的浪費。當傑夫和麗莎決定領養NO.73(現在叫球球了喔),我們到櫃台留下詳盡的個人資料,還付了美金140元,這些費用包括植晶片、施打疫苗、結紮手術等,還有教導民眾飼養動物的DVD和相關文件 ,非常划算,我們之前帶momo去外面診所結紮就大概花了80元,而球球有點小感冒打噴嚏,Animal Shelter甚至沒有額外收費的提供了一個禮拜的藥量和針筒,讓人特別感受到這裡的制度完善。
遺憾的是,如果隔一段時間沒人領養,在收容中心的這些小動物最終還是要被「人道處理」,畢竟經費有限,流浪貓狗又不斷湧入,不可能提供他們永久的居所,所以我們實在不應該購買寵物,這種行為無異是助長以飼養動物來販賣圖利的商人,尤其是貓狗,他們不應該被當成商品對待,而且在收容中心有這麼多待領養的小動物,為何要去購買呢?所以,即使有血統純正、毛色漂亮、生日跟我同一天的小貓小狗出現在我面前,我都不會買的。
說到台灣,雖然大部分縣市設置有動物收容中心,也有許多善心人士組成中途之家,但在街頭仍有許多流浪貓狗,虐待動物的事件也層出不窮,我想我們應該要從教育做起,既然要飼養寵物,就要有決心照顧他們到終老,隨便遺棄的行為是不被容許的,虐待動物也是令人髮指的。如果大家都有愛護動物的正確觀念,何需花費大筆經費建置動物收容中心?我想這點不管是美國還是台灣,都是一樣的,雖然是老生常談,也是漫漫長路,仍要不厭其煩的一直講下去。
 
在鐵欄杆後面的他們是怎樣的心情?











這隻狗狗在麗莎手中低聲嗚咽著...
 



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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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olivia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7) 人氣()